二十一世紀以來,全球最受矚目的議題是『理財』,而『理債』更是成為多數人在理財學科上的入門課。舉凡房貸、車貸、信用卡等消費都需要理債的相關知識。 回憶起一九八八年,政府終於允許第一批國際信用卡登台,然而因為銀行財團的操作,及政府政策的輕忽,短短的17年間檯面上的統計數字顯示這段日子以來產生了50萬餘名卡奴,及四百多億的債務。如此迅速的債務暴增,確實令人吒舌!卡債族的問題,也在當時一度吵的沸沸揚揚,雖然政府及時挽救,立即於民國95年要求銀行公會開辦一致性協商,然因政策性的思慮不周,未考量實際債務人的還款能力,招致許多債務人雖然採取協商,但仍深陷債務囹圄,無法有效解決債務問題。 如今,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於96年6月8日三讀通過後,坊間倡導『更生-只要還債務的三至七成』、『清算-還債務的兩成以下』的聲浪不斷,鼓舞民眾連債務的本金都毋須償還至足額,卻未告知申請更生後,如未通過審核,一定得進入清算,毫無撤回的餘地,而且清算在未經裁定復權前,債務人將不能擔任保險、金融、證券等行業之從業員,甚至被取消漁會、農會等會員資格,等同是失去了部分的工作權及自由。 所幸,推動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的相關單位,參考了國外相關法令,加入『法院外前置協商』作業,命銀行公會必須重新開啟一致性協商,此次的協商有了法規的基礎,加上身為造成雙卡風暴的始作俑者,銀行公會亦破天荒地將無擔保負債的還款年限延長至15年,甚至無息償還。因此債務清除不再遙不可及,債務人未必要進入更生或清算才能解決問題。除非迫不得已、除非債務的金額過於龐大、除非債務的金額與收支不成比例,否則絕不輕言更生、清算,堅持償還債務,讓人生重新開始!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