因為工作的關係,經常聽到債務人的故事,其中因家人財務周轉不善拖累全家的案例屢見不鮮,且負債人年齡層範圍很大,又以年輕人、青年人佔的比率最高。比較令人困惑的是,這些人本身通常有工作,具有賺錢能力,能養活自己,看似「經濟獨立」,卻又時常面臨收支不平的窘境,扣除必要開銷後,月底的帳目表總是負債比資產多。為何會如此呢?幾經思考,我的結論是個人對「經濟獨立」的認定不同的緣故。 一般我們認定的經濟獨立定義是:具有工作能力,每月有固定收入,能用自己的錢買東西。從這個定義出發來舉例,假設路人甲月入四萬,但生活開銷、消費支出、各項待償還分期款項支出總加起來超過四萬,那麼這個人的生活就會左支右絀,甚至負債,有時需要親友資助。就這個例子來說,路人甲完全符合經濟獨立的定義,但我們能說他真的是「經濟獨立」嗎?答案恐怕是不能!因此,我認為經濟獨立的定義應該再加一條但書:具備自我負責的態度。 經濟獨立總讓人聯想到自由、愜意成年人的生活型態,令人嚮往。但要維持自由、愜意的生活,還必須要時時注意個人收支平衡,了解想要與需要的支出有何不同,必須為自己的財務(或債務)進行適當的規劃與管理。可見,經濟獨立不等於賺錢能力,還包括負責自己經濟狀況的態度。因此,真正經濟獨立的人,消費時會懂得量入為出,財務操作上會力行開源節流;凡事會先替自己留退路,避免捅出大摟子後,才來要求親朋好友幫忙收拾爛攤子。 然而,為自己負責,聽起來很簡單,做起來卻很不容易,或許還有些人會嗤之為老生常談。我始終認為,「知道」跟「去做」兩條平行線,往往自己體驗到教訓才有所感悟。未來是未知的,因而做什麼事情都會存在有風險,但為自己負責的人知道自己最大的承受能力,即便出錯,比較有心理準備,也願意尋找問題的解決方式。人生是自己的,最好還是要學著為自己負責,獨立自主,日子會過得更快活!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