信用卡預借現金 本人同意銀行才提供 |
以後民眾申請信用卡,如果需要預借現金的功能,必須在信用卡申請書上勾選「本人同意」,銀行核卡後才會主動提供預借現金密碼。 中華民國銀行公會理事會表示,為了資訊揭露透明化,並尊重消費者選擇權,將改進信用卡申請書內有關預借現金功能等條款,最快兩個月後實施。 銀行公會指出,以後民眾在申請信用卡時,有關預借現金功能,各發卡機構信用卡的申請書可能會有不同「版本」。 其中,發卡銀行如果是採取由申請人在申請書自行勾選是否寄發密碼者,申請書應列示「本人同意(或不同意),貴行核卡後主動寄發預借現金密碼函」之類的文字。銀行在核卡時,就會主動寄發密碼給持卡人。 發卡行如果是採「不主動寄發預借現金密碼函,由持卡人提出申請始寄發」方式,持卡人必須在拿到信用卡後,向發卡銀行提出申請預借現金功能,屆時銀行才會將密碼寄給持卡人。 2007/08/31 聯合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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