融資公司法草案通過 借錢不再地下化 |
「融資公司法」草案重點包括對自然人的債權不得讓與及委外催收,避免發生惡性討債。
通過「融資公司法」主要目的是拓展銀行以外的市場,讓在銀行借不到錢的個人或企業,能夠有其他的借錢管道。根據金管會初步的規畫,成立融資公司資本額定為20億元,並將納入金融檢查的範圍,對自然人只能承作抵押貸款,對法人並沒有限制。日前通過「融資公司法」草案,將地下錢莊、融資公司納入管理,個人貸款利率定為20%、企業利率30%。 在個人貸款方面,只准抵押貸款,主要是不希望弱勢團體一時情急,就跑到利率較高的融資公司借錢,希望民眾是以汽車貸款、房屋貸款等耐久性消費財來做貸款。 融資公司法原本由經濟部所主管,包括中租迪和、歐力士,以及裕隆集團的上市公司裕融企業有限公司,都可望轉型為融資公司,對無法在銀行順利貸款的中小企業來說可能有所助益。 資料來源:2006.12.13 聯合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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