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銀行的認定裡,您是具有良好的信用的人嗎?如果需和銀行申請借貸,至少該具備的財務條件,您知道嗎? 首先,您可以先從自己的負債比來檢視個人信用。所謂負債比就是個人收入與個人債務之間的比例,是評估個人還款能力的數字,公式是「總負債卅總收入」。因此,當債務大於收入愈多,算出來的數字便愈大,銀行也就會認為您的還款能力較差,而較不願意讓您借貸或申請信用卡。 這個數字又可分成「有擔保的債務」與「無擔保的債務」兩種。前者的債務本身有擔保品作保障,譬如房貸或車貸,這表示個人如果負擔不起債務,還有房屋或車子等抵押物可以拿去清償;後者就是一般信用貸款、信用卡、現金卡…等,這些沒有設定抵押品,是以個人信用狀況為借款基礎,因此完全是用個人收入來清償債務。所以,一旦個人收入過少,債務金額過高,可能就會陷入無力償還的地步,尤其是「無擔保債務」的債務人。而銀行為了減低放款後無法回收的風險,事前一定會先評估借款人的債務比,決定是否放款。 曾經聽過客戶反應自身向銀行申貸失敗的例子。客戶是個上班族,工作二年,薪資固定約三萬五,身上有幾張卡債,加起來約一百七十萬,但都有按時繳款,有些卡付應繳金額,有些則只付最低繳款。案主因急用需向銀行申請貸款,他認為自己信用良好,應可順利申貸,但站在銀行立場,雖然這個客戶都有按時繳款,但本身負債比過高是不爭的事實,為減低風險,銀行婉拒申貸。就這個例子而言,我認為這位客戶應該先把重心轉往債務整合,降低個人負債比,提升實質的信用狀況。債務整合的方式依個別情況會有不同處理,我建議有相關問題的債務人,可以諮詢具專業背景的債務整合顧問公司或是銀行專員,尋求債務解決的方法。此外,透過專業諮詢也可幫助債務人更加明白自己真實的債務狀況,往後與銀行進行其他交易時也會有一定幫助。 由上述的例子,不難發現銀行判定個人信用的依據,並不是個人自認信用良好即可,而是看個人與銀行的存款往來、聯徵信用紀錄及個人負債比。因此,建議每個人都要養成一個好習慣,時時檢視自身財務狀況。當發現個人負債比過高,就要開始有些危機感,這數字雖不是代表信用破產,卻是銀行對您的信用動搖的開始,這將影響之後銀行願不願意提供借貸或代償等服務,對個人未來的規劃也會有極大變化,必須要更加謹慎看待。
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