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11日上路,要準備什麼資料、又要向誰申請?債務人若搞不清楚,可以向法院、銀行公會、各大銀行以及法律扶助基金會詢問。 債務人不管要聲請更生或是清算,都要先跟最大債權銀行協商減息還款,也就是所謂的「法院外前置協商」。要申請前置協商,只要準備七大項資料。 第一,先向聯合徵信中心申請「金融機構債權人清冊」,弄清楚自己積欠那家銀行最多錢,一分100元,單子上會寫明誰是你最大的債權銀行,也就是下一步要投遞申請的窗口。第二,再向國稅局申請免費的財產清單。第三,拿出身分證影印正反面。第四,找出勞保卡正本。第五,向公司申請三個月內的薪資證明。第六,到銀行公會或是各銀行網站下載「前置協商」申請書,照表格填寫。最後再附上個人財產收支說明書,把這七項資料,一起掛號寄給最大債權銀行即可。 最大債權銀行收到債務人齊全的文件後,就通知其所有往來銀行三天內停止催收,最慢30天之內,最大債權銀行就會通知協商面談時間,債務人要親自到銀行協商還款計畫,如果身體不方便,銀行也會派人到家裏或是醫院面談。 前置協商最遲三個月內就要達成共識,如果雙方沒有共識,協商破裂,債務人就可以拿著協商不成立的證明,向法院聲請更生或清算,由法官視債務人財產與扶養等狀況,裁定還款方案或完全免責。
不管向最大債權銀行申請前置協商,或正式向法院聲請清算及更生,各式文件一天內就可完成,填寫文件也只需幾十分鐘。 資料來源:經濟日報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