小額欠款,改強停為一般停用 |
「信用卡餘額一元沒繳,就被強制停卡」,這類烏龍事件未來將不再發生。銀行公會做出研議後,將要求各發卡機構的修改資訊系統於96年3月31日完成。 銀行公會考量信用卡戶有未收到帳單、或忘記繳款金額、記錯金額等非故意的小額帳款未繳,研議出針對僅欠款年費、掛失費等非本金小額欠款戶逾期未繳納者,不向聯徵中心報送「強制停用」及繳款遲延的信用紀錄,僅報送一般停用紀錄。 持卡人一旦經報強制停用,不僅單家銀行的信用卡將被停用,還可能產生連鎖反應,導致持卡人手上持有的各家信用卡都被限制使用。甚至未繳款的餘額還會被銀行報送轉為催收或呆帳的信用紀錄,且資料掛在聯徵中心一掛就是五到七年,甚至會影響到持卡人未來申請房貸、信用卡貸款等,影響深遠。過去信用卡戶曾發生信用卡餘額繳清,卻因銀行電腦系統結算小數點產生一元逾期未繳的狀況,被銀行報送聯徵中心強制停卡,嚴重影響卡友權益。 因此,銀行公會研議,針對非故意本金小額欠款戶,其金額為1,000元以下者不報送強制停用的信用紀錄,但繳款延遲的信用紀錄則依各發卡機構內部作業程序自行訂定。 在此提醒卡友,如果辦卡並開卡後未使用,仍會被收取年費,最好的方式是剪卡寄回發卡銀行,以避免發生有餘額未繳的情況。 資料來源:2006.12.29 經濟日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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